大同市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环境要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7-29 09:15
标题: 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
文号:
时效:

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6-07-29 09:15 来源:生态环境部
| | | |
  7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教司司长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
新闻发布会现场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教司司长裴晓菲
  一、上半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今年上半年,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上半年,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9.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6%;PM10平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4%;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2.8%,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0%,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
  从重点区域来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6%;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1.5%,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3%,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0%;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9%,同比上升5.1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2%,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7.5%,同比上升8.6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2%,同比下降1.7个百分点。
  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7.4%,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9%,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其中,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8.1%,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8%,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监测的145个重点湖(库)中,Ⅰ—Ⅲ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75.9%,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3.4%,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
  二、生态环境领域“十五五”规划陆续发布
  近日,国务院印发《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时期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
  《规划》提出,到2030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并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减污降碳协同、生态系统保护和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等四个领域设置了18项主要指标,明确要加快形成“十五五”时期美丽中国建设总体布局,部署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行动、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优化、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等七方面重点任务,并确定了20项重大工程项目。以《规划》为牵引,我们还依法依规牵头编制空气质量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等领域重点专项规划或方案,联合相关部门编制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保护、土壤地下水农村、固废、噪声、科技创新、监测等专项规划,规划体系更加精简、更加协同高效。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共同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工程落地见效。
  三、《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印发实施
  为加快解决群众“家门口”的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十五五”时期推进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作出系统部署,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水生态产品。
  《行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系统部署了3个方面共12项重点任务,将治理重点进一步向县城、乡村延伸,提出到2030年,基本完成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排查整治,基本消除县乡黑臭水体,基本控制重点区域畜禽养殖污染对水体的直接影响,群众身边水体基本实现无异色、无异味、无异物,推动水生态环境全面改善。
  一是开展水污染突出问题攻坚行动。全面开展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维等问题排查整治,规范废水收集处理,防范污染群众身边水体。组织开展县乡黑臭水体调查,因地制宜采取关键举措,防止返黑返臭。大力推进生猪等主要畜种畜禽粪污处理设施与粪肥还田等方面问题排查整治,保障粪污科学利用或达标排放。将问题较为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乡村河湖库纳入攻坚行动,推动恢复基本功能。实施小微水体分级监管、分类治理,打造一批“小而美”治理样板。
  二是加强水污染源头治理。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控,持续推动重点涉水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开展污水治理与排放水平绩效分级,推进涉重金属矿山、尾矿库等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提升污水收集处理综合效能。推动养殖业清洁生产,鼓励分散、适度规模养殖,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收、转、运”体系。强化入河污染物管控,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范围向群众身边水体延伸,基本实现全流域覆盖,加快建设入河排污口分级分类监测监管体系,推动形成突出问题早发现、污染源头早识别、环境风险早预警、违法排污早处置的监管闭环。
  三是提高水污染监督管理效能。优化拓展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重点水体监测,科学开展污染溯源与监测评估。加大污染问题多发易发重点区域现场监督执法力度,加快执法数智化转型,推动将群众身边久拖未决的突出水污染问题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