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9月8日拟作出的不予批准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9月8日拟作出的不予批准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2-7982058(大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通讯地址:大同市恒安街政务大厅 邮编:037006
邮箱:dthbjsp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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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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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首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再生利用建设项目 |
大同市阳高龙泉工业园区 |
山西首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颐佳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同市阳高龙泉工业园区,对原有闲置厂房进行改造,建设危险废物再生利用建设项目。阳高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该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511-140221-89-01-481624。年处理废塑料机油桶、废油壶和废化学品塑料桶5000吨,年生产再生塑料颗粒5000吨。对原有闲置厂房进行改造,改造后作为危险废物再生利用生产车间以及废塑料机油桶、废油壶和废化学品塑料桶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库,生产车间内设置废塑料机油桶和废油壶破碎清洗生产线、废化学品塑料桶破碎清洗生产线和再生造粒生产线,危险废物(原料)贮存库按废物类别划分贮存分区;并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固废等环保治理设施,公用设施和危废贮存库依托厂区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万元,占总投资1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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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首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再生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地下水现状虚假监测,基础资料不实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百零五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第五项“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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