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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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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1-25 15:19
标题: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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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5 15:19 来源: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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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11月25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即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2-7982058

通讯地址:大同市御东区恒安大街市政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037006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头孢事业部

110车间综合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同环函(服务)[2025]59号.doc

2025.11.25

2

关于灵丘县鑫灵矿业有限公司

年选40万吨铁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同环函(服务)[2025]60号.doc

2025.11.25

3

关于山西大同天镇南河堡变电站110kV

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同环函(服务)辐〔2025〕31号.doc

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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