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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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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5-28 17:02
标题: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5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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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5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8 17:02 来源: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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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528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528日-20256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2-7982058(大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通讯地址:大同市恒安街政务大厅   邮编:037006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渤海科技(山西)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6万吨/年新型作物专业肥生产线项目

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阳高龙泉工业园区(王官屯镇杨家庄东侧930m处)

渤海科技(山西)有限公司

山西绿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拟建设的渤海科技(山西)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6万吨/年新型作物专业肥生产线项目位于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阳高龙泉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高塔车间1座、转鼓车间1座、转鼓车间原料库1座、成品库1座以及其他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年生产28万吨高塔新型作物土壤营养颗粒、7万吨转鼓新型作物土壤营养颗粒、5千吨大量元素水溶肥、5千吨掺混土壤营养颗粒阳高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了项目备案证(项目编码:2403-140221-89-01-841104),项目总投资26188.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0万元,占总投资1.83%。

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高塔造粒工艺给料、破碎、冷却、筛分、包膜、包装废气转鼓造粒工艺给料、破碎、转运、冷却、筛分、包膜、包装废气大量元素水溶肥工艺给料、转运、搅拌、过筛、包装废气掺混土壤营养颗粒工艺给料、转运、搅拌、包装废气分别经负压集气后,分别进入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共设置4布袋除尘器);高塔造粒工艺熔融混合废气、造粒废气转鼓造粒工艺造粒废气、烘干废气分别经负压集气后,分别进入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共设置2布袋除尘器+喷淋塔);天然气锅炉烟气经过SCR脱硝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热风炉烟气通过排气筒直接排放。车间全封闭加强通风,厂区内地面硬化,地面定时洒水及时清扫道路,减轻无组织废气影响。本项目生产工艺中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和表1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建)标准限值;燃气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3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热风炉燃烧废气执行《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文件中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5m3/d)污水处理采用“格栅+调节池+A2/O+沉淀”工艺,处理后废水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收集后回用于喷淋塔,不外排;喷淋水循环使用,每年更换,更换喷淋废水交由当地农户作为肥料综合利用;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化验废水及实验器材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处理收集后暂存危废贮存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严格执行废水去向环境管理要求,严禁违法违规排放,严禁排入地表水体,确保所产生的废水全部得到合理处置。按要求规范设置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各构筑物采取相应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废污水收集输送管线、污水处理站、危废贮存库等区域的防渗,须满足防渗系数要求,确保区域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不受影响。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选型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并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依法依规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等环节的管控,严防次生环境问题发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除尘器除尘灰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沙交由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由厂上门进行更换直接带走;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于厂区内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利用,危废贮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转移运输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6、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制度。你公司要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要求设置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格履行《报告表》制订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废水、噪声、地下水环境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妥善解决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

7、严格落实厂区的硬化、绿化美化及防沙治沙等相关措施,着力提升厂容厂貌,全面提升企业形象。

2

天镇秦云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

大同市天镇县米薪关、玉泉镇

 

大同秦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西林海博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包括:

1、新建秦云光伏220kV升压站~玉泉220kV变电站220kV送电线路,全线单回路架设,长度约20.5km。导线采用2×JL/G1A-630/45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共选用塔型9型,铁塔数量为59基,全线架空建设。

2、新建天镇秦云玉泉变电站220kV间隔一个。

 

 

 

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声环境质量

1)监测因子

等效连续A声级(dB(A))。

2)监测方法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关要求,

①一般户外,距任何反射物(地面除外)至少3.5m外测量,距地面高度1.2m以上;

②敏感建筑物户外,距墙壁或窗户外1m处,距地面高度1.2m以上。

3)监测情况

2025年3月24日委托山西志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玉泉变电站厂界及线路西侧38m东沙河村民房进行现状声环境监测,根据噪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新建天镇秦云玉泉变电站220kV户外间隔,声环境水平昼间为44.6dB(A)、夜间为41.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线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9#~10#铁塔线路西侧38m东沙河村民房)声环境水平昼间为42.8dB(A)、夜间为40.4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要求。

通过类比,监测结果表明,类比的天镇县5万千瓦光伏发电站谷前堡升压站220kV单回架空输电线路两侧0-40m昼间噪声值为40.6dB(A)-43.7dB(A),夜间噪声值36.4dB(A)-37.5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本项目线路沿线最近的声环境敏感目标与线路中心距离为38m,距离类比线路中心线35m处噪声昼间和夜间分别为43.5dB(A)和37.5dB(A)可以预测本项目送出线路运行期产生的噪声贡献值较小,不会对线路周围的声环境噪声明显影响。

2、电磁环境质量

1)监测因子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2)监测依据

《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20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

3)监测方法

根据《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20134.4”的要求,即

①选在地势平坦、远离树木、没有其他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及广播线路的空地上。

②探头应架设在地面上方 1.5m 的高度处。

③监测人员与监测仪器探头的距离应不小于 2.5m,监测仪器距固定物体的距离应不小于 1m

④监测结果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新建天镇秦云玉泉变电站220kV厂界四周的工频电场强度为398.8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7406μT,新建220kV线路沿线的工频电场强度为(0.363-3.862)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851-0.0880)μT,新建天镇秦云220kV升压站-玉泉站线路沿线工频电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

根据本项目设计单位提供的线路平断面图,本项目线路导线弧垂最小对地高度约10.3m,本次评价预测了导线弧垂最小对地高度10.3m时的电磁环境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当导线弧垂最小对地高度10.3m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2.135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5.535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kV/m、100μT的控制限值。

3、水环境

本项目一档跨越三沙河和南沙河,现场踏勘时断流。本项目为输电线路工程,运营期不排水,不在河道管理控制范围设立杆塔,不设置临时施工区,本项目不会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线路不在天镇县城市及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根据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天镇分局2024年7月26日关于对天镇秦云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铁塔选址范围是否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叠情况的核查意见,该项目选址不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

4、防沙治沙

根据《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落实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通知》(晋林造发〔2020〕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规定,本环评提出以下措施:

植被建设:在项目周边的沙地和沙化土地上,营造防风固沙林带和农田防护林网。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植被的防风固沙效果。同时,加强对现有植被的保护和管理,防止过度放牧和樵采。

沙化土地治理: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沙化土地,采用工程固沙和生物固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治理。工程固沙可采用铺设草方格、设置沙障等方式,固定流沙;生物固沙则通过种植沙生植物,改善沙化土地的生态环境。

5、生态恢复措施

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林办发〔202094号)《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山西省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技术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本工程的临时工程包括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地及施工道路,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工程进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及植被恢复。

①临时措施

土方开挖要分层开挖,分层堆放,人工拍实表面,定期洒水防尘;顶部苫盖防护网,以防止因风蚀和水蚀而导致的水土流失。对土方和物料临时堆放点采用编织袋装土(料)堆筑挡护拦挡,具体防护措施为:将编织袋装土(料)堆筑在堆放场四周,形成防护墙。设置围挡进行防护。

②绿化措施

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各区生态恢复治理措施分述如下:

a.塔基施工区

表土剥离:施工前对该区域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剥离面积37100m2,剥离厚度为30cm,表土剥离量为0.11万m3。施工结束后将底土回填平整,上覆表土。多余土石方回用于其它工程填方,严禁随意倾倒。临时措施:基础开挖产生的表土和底层土方须分类就近堆存,土方临时堆场采取表面拍实处理并在表面遮盖防尘网,四周设编织袋挡土堰挡护。

植物措施:施工结束后,土地复垦,恢复农业地5028.9m2。平整占地,回填表土,撒播本地草种,恢复草地15371.4m2。恢复林地植被4891.4m2,灌木林地种植当地树种(柠条),乔木林地种植当地杨树,植标准为株行距2m×3m,1株/穴,采用40×40cm的穴状整地,采用植苗造林,苗木要求苗高35cm,生长健壮,无病虫危害;白羊草,种植方式为撒播,种植密度为50kg/hm2。经估算,共需种植815株,白羊草76.857kg。

b.施工便道区

表土剥离:施工前对该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30cm。施工结束后将底土回填平整,上覆表土。多余土石方回用于其它工程填方,严禁随意倾倒。

临时措施:基础开挖产生的表土和底层土方须分类就近堆存,土方临时堆场。

采取表面拍实处理并在表面遮盖防尘网,四周设编织袋挡土堰挡护。

植物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表土回填,原地貌为灌木林地的进行土地复垦,恢复灌木林地300m2,其他草地2100m2。灌木林地恢复面积为灌木林地300m2,其他草地恢复面积为2100m2。灌木选用柠条,草种选择白羊草,柠条种植标准为株行距2m×3m,1株/穴,采用40×40cm的穴状整地,用植苗造林,苗木要求苗高35cm,生长健壮,无病虫危害;白羊草,种植方式为撒播,种植密度为50kg/hm2。经估算,共需柠条50株,白羊草10.5kg。

c.牵张场区

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施工资料,为了防止对地表进行严重扰动,在主体工程进行中对牵张场防治区人为活动频繁区域布设土工布铺垫措施,施工结束后立即清理,将土工布撤走。土工布循环使用,

植物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表土回填,原地貌进行土地复垦,恢复果园500m2,灌木林地650m2,其他草地2850m2。灌木选用柠条,草种选择白羊草,柠条种植标准为株行距2m×3m,1株/穴,采用40×40cm的穴状整地,用植苗造林,苗木要求苗高35cm,生长健壮,无病虫危害;白羊草,种植方式为撒播,种植密度为50kg/hm2。经估算,共需柠条130株,白羊草14.25kg。

d.施工营地

本项目施工生产区均设置在施工临时区范围内,施工生活区租用当地民房,故本项目不单独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

e.跨越施工场地

施工前,对场地内后续进行植被恢复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土地整治内容包括坑洼回填、耙松等工序,采用推土机推平,局部推土机无法进入的边角可采用人工推平。

临时措施:基础开挖产生的表土和底层土方须分类就近堆存,土方临时堆场采取表面拍实处理并在表面遮盖防尘网,四周设编织袋挡土堰挡护。

植物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表土回填,原地貌进行土地复垦,恢复灌木林地1200m2、恢复草地2700m2。灌木选用柠条,草种选择白羊草,柠条种植标准为株行距2m×3m,1株/穴,采用40×40cm的穴状整地,用植苗造林,苗木要求苗高35cm,生长健壮,无病虫危害;白羊草,种植方式为撒播,种植密度为50kg/hm2。经估算,共需柠条200株,白羊草13.5kg。

在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后,可减轻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6、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根据晋环规【2023】1号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办法》的通知,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行业范围的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审核与管理。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外排,不需要申请总量控制指标。本工程塔基开挖的表土、土石方全部回填,余土就近平整,可做到土石方平衡,无需设取土场、弃渣场。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材料边角料、设备包装废弃物等,可回收利用的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统一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采取以上处置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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