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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2-26 09:53
标题: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办理延续排污登记的提醒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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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办理延续排污登记的提醒函

发布时间:2025-02-26 09:53 来源: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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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登记企业:

根据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数据2025年,我市大部分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登记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方便排污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排污登记延期情况,减少由于延期造成的不良后果,请已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行查看排污登记有效期,及时延续排污登记。现就相关延续工作提醒说明如下:

一、排污登记的法律责任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登记范围可查阅《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后续如有修订按最新要求执行),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含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等)

排污登记有效期为5年若在有效期届满后继续生产运营的,应在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届满前及时进行排污登记延续办理延续时,请认真核实企业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及污染防治设施等内容是否需要更新完善,确保排污登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有效。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内,排污登记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20日内进行变更登记。

因排污单位生产规模扩大、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等情况依法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应按规定及时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注销排污登记表。因关闭等原因不再排污的应及时注销排污登记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延续排污登记操作步骤

(一)仍在有效期内的排污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办理登记延续。操作步骤如下:

1.浏览器搜索“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网址:https://permit.mee.gov.cn/

2.点击“网上申报”网址:https://permit.mee.gov.cn/cas/login,输入账号、密码登录若忘记账号密码,可通过点击登录页面下方“忘记账号了?忘记密码了?”,输入注册时的手机号码找回账号密码;若忘记注册所用手机号码需要变更绑定手机号可联系所属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联系方式在文末)

3.进入企业页面后,点击“排污登记”。

4.进入登记页面,点击“登记延续”进行登记,延续时核对登记信息并更新完善,填报完成后提交,生成登记回执,将登记表和登记回执下载打印,企业留存即可。

(二)已经超过有效期的排污单位。操作步骤如下:

1、2、3步步骤同上;

4.进入登记页面,点击“登记注销”把失效的排污登记注销。

5.注销后,点击“排污登记”进行重新登记,登记时核对登记信息并更新完善,填报完成后提交,生成登记回执,将登记表和登记回执下载打印,企业留存即可。

三、排污登记费用说明

排污登记操作简单,各排污单位可自行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登记。不明白的可对照以上操作流程操作或者电话咨询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县区分局不收取任何费用。排污单位也可委托技术单位填报,请双方合理商定价格。

生态环境部门从未委托任何服务机构开展排污登记有偿代办服务,大家谨防上当受骗!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县区分局咨询联系电话如下。欢迎各企业及广大群众监督。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2025225



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名称

咨询电话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0352-7995023

0352-7982058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平城分局

0352-7995186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冈分局

0352-4169916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

0352-3070355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州分局

0352-8012369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13703522008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浑源分局

0352-8323000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

0352-8537814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广灵分局

0352-8950075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阳高分局

0352-6623745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天镇分局

0352-6822493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左云分局

0352-395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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