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州分局2024年12月3日作出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州分局2024年12月3日作出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以下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2-8012369(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州分局)
通讯地址:大同市云州区昊阳南路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州分局
邮 编:0373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西华青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颗粒活性炭项目 |
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区党留庄村东南1480m处(山西华青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生产厂区内) |
山西华青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清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原料库、成品库、活化炉等均利用现有设施,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炭化车间,购置安装3台炭化炉、焦油罐等各类生产设备并配套环保设备。项目总投资1603.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6.0万元,占总投资的13.47%。 |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的要求对施工扬尘进行防治。运营期,煤焦油罐呼吸废气由引风机统一收集送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炭化工序、活化工序配备焚烧炉去除VOCs,同时焚烧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燃烧后产生的高温烟气经SNCR脱硝+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除尘(碱液喷淋),最后经分雾器脱水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脱硫废水经中和、絮凝、澄清处理后与软水站排水、锅炉排水、循环冷却水池定期排污水经收集后全部用于堆场降尘洒水,不外排。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产噪设备定期维护,采取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做好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回填场。运营期,脱硫石膏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油桶、固体废物废棉纱、废手套等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分区堆放,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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