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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3-14 09:04
标题: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6日-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6日-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4 09:04
来源: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大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6日-13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2-7982058
通讯地址:大同市御东区恒安大街市政务大厅四楼第9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037006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大同煤矿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危废暂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同环函(服务)〔2024〕20号 |
2024.3.6 |
2 |
关于灵丘县地方国营金矿矿山尾矿 加工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同环函(服务)〔2024〕21号 |
2024.3.7 |
3 |
关于大同市绿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同环函(服务)〔2024〕22号 |
2024.3.13 |
4 |
关于山西大同灵丘王庄变电站 110kV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同环函(服务)辐〔2024〕3号 |
2024.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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