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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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2-07 15:37
标题: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广灵分局关于2024年2月7日审批决定公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广灵分局关于2024年2月7日审批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7 15:37
来源: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广灵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28950075传 真:0352-8950075
通讯地址:广灵县行政审批大同。
邮 编:0382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大同华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盛世雅居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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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环广函(审)[2024]3号 |
2024-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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