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处办回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1-04 16:24
标题: 鹏翔机动检测公司捆绑消费
文号:
时效:

鹏翔机动检测公司捆绑消费

发布时间:2026-01-04 16:24 来源: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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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编号:D20251210000018

诉求标题:鹏翔机动检测公司捆绑消费

诉求内容:杨先生表示检测机构让自己去制定的地方解锁车辆环保,杨先生向热线求助,希望帮助落实与其他检测机构捆绑,是否违规。(原工单内容:杨先生来电反映:自己姓名:杨晓东,车牌号:晋BCU373,于2025124日到大同市鹏翔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做车检,地址在208国道同福饭店旁,工作人员告知自己车辆尾气不达标,未经允许把自己的车辆环保锁死了,并告知自己如果不解锁的话车无法上路,自己想到其他的4S店解锁,但是商家让自己必须到大同市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治理维护(m)站解锁车辆环保,并且告知解锁后必须到鹏翔公司做车检才可以通过,杨先生向热线投诉,希望解决鹏翔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捆绑消费以及私自将自己的车辆环保锁死的问题。)

处办单位: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处办回复:杨先生: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希望落实与其他检测机构捆绑是否违规的问题,我单位答复如下:根据《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的通知》要求,车辆尾气不合格由交通部门系统锁定并按要求进行维修,具体事项由交通运输部门给予详细解答。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留言时间:20251210

回复时间: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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