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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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6-01 10:43
标题: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5月28日作出的同意设置广灵县广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的公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5月28日作出的同意设置广灵县广洁污水
处理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的公告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5月28日作出的同意设置广灵县广洁污水
处理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1 10:43
来源: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大厅
现将2026年5月28日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2-7982058(大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通讯地址:大同市城区恒安大街市政务大厅二号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03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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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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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同意设置广灵县广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 |
2026.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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