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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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9-14 17:55
标题: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关于对大同市锦润农牧有限公司养牛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关于对大同市锦润农牧有限公司养牛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4 17:55
来源: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3日我局对大同市锦润农牧有限公司养牛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2-3070277
传 真:0352-3070277
通讯地址:大同市新荣区府西街
邮 编:037002
附件:42大同市锦润农牧有限公司养牛扩建项目环评批复.doc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大同市锦润农牧有限公司养牛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同新环函〔2023〕42号 |
2023-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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