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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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栏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5-11-11 12:32
标题: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冈分局2025年11月10日关于近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冈分局2025年11月10日关于近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1 12:32 来源: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冈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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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1110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1110日-202511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2-4169916

   真:0352-4169916

通讯地址: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冈分局(云冈区五一路泉新街民益巷)

   编:037001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同云冈环函〔2025〕105号关于对大同兴华联合选煤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煤矸石制人工土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同云冈环函〔2025〕号

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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