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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栏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10-24 09:33
标题: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关于对大同市博诚创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关于对大同市博诚创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年产1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4 09:33 来源: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新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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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1023日我大同市博诚创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1024日-202410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2-3070277

    真:0352-3070277

通讯地址:大同市新荣区府西街

编:037002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大同市博诚创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脱硫石灰石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同新环函〔202448

2024-10-23

 

48大同市博诚创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环保脱硫石灰石粉项目环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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