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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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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6-03 15:47
标题: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5月27-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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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5月27-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3 15:47 来源: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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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5月27日-31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即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2-7982058

通讯地址:大同市御东区恒安大街市政务大厅四楼9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037006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山西国恒中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微纳米超细掺合料150万吨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重大变动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同环函(服务)〔2024〕28号

2024.5.27

2

关于国药同煤总医院使用Ⅱ类医用射线装置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同环函(服务)辐〔2024〕6号

2024.5.31

3

关于大同东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使用矿用钢绳芯输送带X射线探伤装置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同环函(服务)辐〔2024〕7号

2024.5.31

 


以上三个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意见.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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